学校规章制度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公文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函字〔2019〕10号)

发布时间:2019-09-10 点击次数: 发布人: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提升公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外来公文统一运转。各单位通过信件、传真、会议等各种渠道收到的主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公文,第一时间提交党政办公室机要科运转,不得自行处置。

2.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各单位公文秘书收到取件通知后,尽快到机要科领取公文,第一时间报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一天内阅毕归还。

3.提升公文办理质量。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准确办理,及时向批示校领导汇报办理结果,并于办结日当天交党政办公室备案。

4.对外报送材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各单位通过公文、电子邮件、光盘、信件、传真等形式向外报送的各类材料,都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向副部级以上单位报送材料,分管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发;向司局级以下单位报送材料,一般由分管校领导签发,涉及重要内容和重大事项的,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主要领导签发。对外报送材料审批表见附件。

5.建立公文办理综合评价体系。党政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公文处理的时效性、办结率进行量化评价,形成专报,每季度报全体校领导。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报送材料审批表

党政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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