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工作,推动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职能调整与更名的通知》(北航校字〔2021〕13号)有关要求,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原设备管理业务调整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具体业务如下:
(1)仪器设备及相关类资产的建账、验收、处置等业务,包括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质量管理体系内仪器设备信息系统的使用与维护;
(2)设备采购合同印信相关业务,包含合同用印前审核、盖章、变更/撤销等;
(3)进口设备办理减免税业务,包含免税申请受理、进口设备自查等。
特此通知。
(设备管理业务联系电话:010-82314667/785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18日